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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婚姻家庭的守门员。法律 王先生和妻子张女士离了婚,由于当时的张女士是一个家庭主妇,没有任何固定的收入来源,而他们的孩子年仅4岁,以张女士的经济能力来说,恐能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因此,将孩子判给了丈夫王先生。而张女士虽然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她在法律意义上依旧是孩子的母亲,需要每月支付给孩子一定数量的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按照张女士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结算。就这样,张女士与丈夫离婚后,她开始摆脱从前家庭主妇的身份,独立自主地生活。而当张女士终于通过勤奋打工攒下一笔积蓄后,她选择用这笔积蓄开一家餐馆。这些年在张女士的用心经营下,餐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她也从一个籍籍无名的打工者变成了一个小有资产的富婆。张女士已经完全脱离一穷二白的生活条件的她产生了想要重新与丈夫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冲动。毕竟张女士打听到,丈夫王先生这些年来的生活过得并不算好,他经常抽烟嗜酒,一喝醉就对儿子实施家暴,完全不关心孩子的生活与学习状况,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倘若再继续让儿子跟着他生活,恐怕正在上初中的儿子将来会走弯路。于是张女士花钱找来律师,并上诉到,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答疑: 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回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想要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起诉变更 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虐待或其他危害自己成长的情形,或者不再具有抚养子女能力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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